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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網訊 記者席鋒宇 近日,在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分組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檢查旅游法實施情況的報告時,門票價格想漲就漲的“任性”行為引起常委會委員的關註。一些委員們建議,一定要加強監管,遏制門票價格無序上漲。
  參加了執法檢查的尹中卿委員說:“我們到一個省會市調研,這個市很多景區都是公共資源或者老祖宗留下的文物、古跡。當地算了一個賬,要想把這個城市所有景區看完,門票需要2000多元錢。僅門票花費就已經相當於到東南亞或韓國旅游的費用了。”
  尹中卿說,旅游法規定門票漲價提前公示,還規定了主要利用公共資源建立的景區門票調價要聽證。國家發改委也曾專門發出通知,要求門票三年內可以進行評估,也就是說三年不能漲價,但是現在變成三年必漲,過三年就漲一輪,輪番漲價。導致門票價格持續偏高,全國175個5A級景區,前些年平均不到50元,現在平均已經達到109元。門票低於60元的5A級景區不到30%,高於200元的景區越來越多。
  委員們分析認為,門票價格無序上漲的根本原因是,一些地方過分地依賴“門票經濟”,導致一些利用公共資源建設的旅游場所的價格形成機制不合理。委員們對此提出了自己的建議。
  吳曉靈委員說,按照預算法來說,所有的國家投資建設項目都應該納入到預算的範圍之內,要公開透明。而很多的景點都是政府投資的,如果是政府全資的,實際就是國有企業,應該加強財務的公開。她建議,景點景區收取門票之後,應該加強財務公開和監督。
  馬馼委員說,通過旅游拉動當地經濟發展有很多方法,不能單單局限於“門票經濟”。比如,通過改進服務,附加餐飲和住宿,讓群眾願意消費,從而增加收入。此外,對於旅游景點門票漲價應該開展專項治理。對於漲價行為實行嚴格的批准程序,並加強監管。
  謝旭人委員建議,當地政府和旅游部門要加強對景點門票管理。旅游管理部門利用網絡,提供全國各大景點相應門票信息,讓旅游者瞭解後自行選擇,這對於高門票有一種抑製作用。
  此外,利用門票價格上漲來實現控制客流也成為一些地方的主導思想。吳曉靈對此持反對態度。她認為,對於利用公共資源建設的游覽場所,不能完全靠門票價格來控制游客數量,最好的辦法就是門票預約。  (原標題:加強監管遏制門票“任性”漲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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